盐城市大丰区城市河道整治及防洪排涝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切实解决城区水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水环境,增强调蓄空间,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 、《盐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大丰区城市河道整治及防洪排涝工程所涉区域相关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防洪范围:根据《盐城市大丰区城市防洪规划(2016-2030)》(征求意见稿),大丰区城市防洪近期保护范围为:老斗龙港以东、疏港航道以南、五一河-中子午河-新跃河以西、南中心河以北,总面积73平方公里。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大丰区水利局
三,补偿办法:具体由大丰区大中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资金准备:大丰区水利局、大丰区财政局、大丰区城建指挥部、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大丰区城东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1,工程所涉范围内受影响的水面养殖户、单位等。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是否同意城市河道整治及防洪排涝工程实施方案?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2),您认为该工程对社会经济有何影响?(3),工程对当地环境有何影响?(4)该工程的实施对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何种影响?(5),对工程实施有何种诉求?(6),工程实施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对公示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可能引起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针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方面进行“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综合评判、风险结论”的评估。
七,公众意见参与方法:您对征地及移民安置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7日)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八,评估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机构名称: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北大街2号
联系人:大丰区水利局 茅志祥 施兆祥(13645106444)
联系电话 13813418765 邮箱:8453006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