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高铁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盐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受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就大丰高铁综合枢纽站前广场工程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高铁综合枢纽站前广场
2、项目概况:
大丰高铁综合枢纽站前广场位于大中街道八灶村七组附近,距大丰站东侧约385米。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亩,房屋建筑工程约2.0万㎡,室外工程(广场、停车厂、道路等公共工程)面积约合计14.5万㎡,配置各类停车位约900个,工程总投资规模约5.8亿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金准备: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受影响的住户、单位等。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2)是否可以接受在规划选址上建设本项目;(3)本项目施工期对您的影响;(4)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当地经济和您的生活的影响;(5)如果涉及到您的用地,您最关心的问题;(6)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7)您认为实施本项目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可能性;(8)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公示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可能引起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针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综合评判、风险结论”的评估。
六、公众意见参与办法:
公众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七、评估机构: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北大街2号
联系人: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卫静 0515-83896982
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方卉 18921825611
邮箱:daoyuan20000@163.com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9日